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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备用网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兰考县政府信息网    作者:     时间:2017-12-08 09:39:0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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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塑造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头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敬业奉献的职业道德规范,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大力推进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现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意义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教师在培养人的过程中,必须以人格培育人格,以灵魂塑造灵魂,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培养高素质的学生,只有教师做到了知荣辱、辨丑美,明是非、分善恶,才能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教师的师德师风事关下一代人素质的提高,直接决定着社会风气和民风取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教师素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促进我县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二、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标准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崇高职责,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使命意识,自觉树师德、铸师魂、强师能,全面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与本领,努力做一个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1、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向学生散布有害身心健康的言论,不得散布有损师德师风的言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安定团结。 

  2、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学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带头人。 

  3、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辅导学生的职责;以培育人才,专研学术,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传授知识,传承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专家型”教师。

  4、严谨治学,业务优良。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熟悉教育理论,掌握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精通教育教学业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热爱学生,言传身教。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学生的学习及身心发展给予真诚的关怀和指导,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学生;严格管理学生,注重言传身教;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不侮辱、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6、尊重家长,团结协作。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和随意传唤学生家长,赢得学生家长理解支持配合;教师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7、情操高尚,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语言规范健康;衣着整洁得体,在校园里不穿拖鞋不施浓妆;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移动通信工具;不准酒后上课;不准在教室内或与学生交谈时吸烟;不准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迷信,拒绝邪教,抵制腐朽文化;不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牌、打麻将或搞其它未经学校批准的娱乐活动;关心集体,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团结的事。 

  8、廉洁从教,甘于奉献。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以教师特殊身份向学生推销报刊、杂志、试卷资料及商品,不准借课外辅导之名收取任何费用,不准搞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不接受学生和学生家长赠送钱物。 

  三、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举措

  1、严格教师入职资格,确保教师招录质量。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在教师入口环节切实加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察,从源头上防止师德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完善新聘教师试用期师德考核制度,建立师德考核不合格淘汰制度。对新补充的教师要重点抓好师德基本规范教育,对新补充的教师要专题师德培训。

  2、加强师德师风培训,提高教师师德素养。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第一课”,作为新入职教师教育的“第一课”,认真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帮助教师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引领教师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人才观,培养健康人格和职业操守,逐步实现教师师德由道德底线约束向自觉职业追求提升,培养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道德追求。

  3、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结合每年开展的师德师风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兰考最美教师”评选等,及时发现教师队伍中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甘于奉献的典型,作为新时代的师德楷模,认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榜样价值,利用电视、报纸、校园网、博客、微信、微博等媒体,深入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典型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广大教师的精神风貌,营造浓厚的以师德高尚为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教师以师德提升人格魅力,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学风,优化行风。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崇尚模范、争做标兵、见贤思齐的价值导向。

  4、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对教师的师德修养、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教学效果、工作实绩和培训进修等方面进行学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岗位聘用、续聘解聘、收入分配和奖励惩戒的主要依据。各中小学校要面向服务范围公布师德师风承诺书,接受社会、家长的公开监督,并向教育部门备案。

  5、建立完善师德档案,加强师德信用建设。以校为单位,为每一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师个人师德承诺书,每学期的个人师德述评,每学期学校的师德考评鉴定以及家长、学生的师德评价意见。加强和完善对教师师德情况的跟踪管理,逐步完善教师档案,加强教师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6、严明纪律法规,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加强师德监督,努力构建校内外联动、家长和社会各界有效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与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完善举报查处制度,建设畅通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对违反师德行为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学校或教育部门的责任;对民办学校(幼儿园)还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年检不合格或“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惩处。

  7、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中小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持久地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率先垂范,亲自抓师德师风建设。同时,要建立学校、学生和家长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解决,及时处理。

  8、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师健康成长。多渠道收集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教师提出的问题,妥善处理对教师的投诉,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侮辱、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加大对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力度,引导教师进行必要的自我心理调适,改善不良心理健康状况。通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才艺展示等教师乐于参与的活动,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和融洽的人际环境,从生活、工作等方面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提升师德修养创造有利的条件。

  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教体、监察、公安等单位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考核标准,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达到四个提升的目的,即: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服务学生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教师的社会形象不断提升。

  2、健全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本校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内容入心,行为规范。建立学校、社会、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3.实行报告制度。建立重大师德师风问题报告制度,对引起公众和媒体关注的问题,迅速调查,快速回应,原则上在事件发生或曝光3个工作日内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实行师德问题限时办理制度,教育部门对通过各种形式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落实责任,限时办理,妥善处置,向社会和公众做出满意答复。

  4、依法依纪处理。教育部门要坚持师德师风从严要求,违者必究的方针,坚持正面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建立警示惩戒、查纠处理制度。各中小学校要细化落实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进一步完善校纪校规,加强制度建设,严明纪律约束。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灵魂和永恒的主题,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师资队伍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首位,贯穿学校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长效机制,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兰考县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  件

  兰考县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肖广辉(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孔德慈(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郜卫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西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  骉(县教体局局长)

  王永召(县公安局局长)

  李建平(县监察局局长)

  史天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理胜(县文广新局局长)

  毛  冰(县司法局局长)

  张国民(县文明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体局,马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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