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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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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考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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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指南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的抚恤工作;负责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制定;办理退出现役的军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残疾等级评定和备案审核工作;办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人员、60岁以上烈士子女及60岁以上退役士兵身份认定工作;办理追认烈士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全县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军(警)民共建工作;承担兰考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县)活动。

(四)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负责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制定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负责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职职工的接收、服务与管理;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及调整有关项目的审批,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和医疗待遇。

    (五)拟订全县抗灾救灾工作政策;编制年度救灾资金预算;拟订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指导避难安置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核实、上报灾情;申请、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救灾宣传活动;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六)组织拟订全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40%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

(七)拟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城乡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拟订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限变更的审查申报;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查、调处;承办与邻县市区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拟订全县地名规划,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撰审定。

    (九)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指导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指导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审核、建设和管理;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发行费用提取及使用管理;指导孤儿等困境儿童、老年人、艾滋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负责收养登记工作;指导殡葬改革、婚姻登记和救助管理工作,推动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解除收养登记、撤销收养登记、出具收养关系证明;负责对新建、扩建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和对新建、扩建经营性公墓的审核;负责对新建、扩建殡仪馆审批;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审批。

(十一)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进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赵世国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徐庆勇    副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宣传教育、文明单位创建、综治和平安建设、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招商引资、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区划地名、政策法规、规划财务、人事标准化、福利彩票发行和工会工作。
杨金美    副局长负责团支部、妇联、计生、双拥、优待抚恤、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涉军稳定、信访工作、社会事务管理。
王 玉    纪检书记<P>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P>
杨东    婚姻登记处主任<P>负责婚姻登记、行政审批、福利生产、收养、党务、殡葬管理、公墓管理、老龄工作。</P>
冯俊杰    享受副科级待遇 负责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儿童福利、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管理、慈善捐赠、安全生。
机构名称:兰考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 0371-26997262
网址:
地址: 兰考县裕禄大道210号
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程华义 26997262
优抚科 王国荣 26993316
退伍办 周生灿 0371-26995526
救灾办 胡殿利 0371-26992221
社救科 张静 0371-26998881
人事股 朱晓玲 0371-26991286
政权股 张泽鹏 0371-26992089
纪检室 王 银 0370-26991856
社会事务股 郭 君 0370-26917633
工会办 李建伟 null
政策法规信访室 张华 26998698
社会福利中心 刘同信 0370-26973879
双拥办 王国荣 26993316
民间组织管理股 李 民 0371-26999975
核对中心 王 娜 0371-26998262
财务室 董凤英 26983513

兰考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优抚安置办公室等8个行政股室,有兰考县救助站、兰考县殡仪馆等16个下属事业单位。

1、政务公开

2、民政动态

3、民政业务

4、办事指南

5、政策法规

6、专题专栏

7、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8、依申请公开信息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兰考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我局编制的《兰考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bt365备用网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我局办公地点(办公地址:兰考县裕禄大道210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印发文件、公告栏、《兰考民政信息》简报以及bt365备用网址网站公开。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我局依法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情况提供,不对信息加工、统计、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兰考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考县裕禄大道210号民政局院内 
联系电话:0371-26997262 
传    真:0371-26991198
邮政编码:475300
E- mail: lkxmzjbgs @sina.com 
接受申请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我局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先填写《兰考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申请表复印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从bt365备用网址网下载。 
    为提高申请处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的信息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它有助我局确定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我局受理以下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bt365备用网址网进行网上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 
    (4)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传真提出的申请。 
     3、申请处理 
    (1)我局收到申请后,将按规定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资质,并在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行受理。 
    (2)申请获取信息如属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我局依据收到申请的先后秩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多项独立请求的,我局将全部处理后一并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和给予申请人满意的答复,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进行申请。 
    (4)我局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兰考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1
兰考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或其它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若受理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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