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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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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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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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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指南
     
    一、负责《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及配套法规的实施、监督检查和水行政复议工作,拟定全县水利、水资源及防洪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制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全县水利投资年度计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县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及各乡镇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组织管理有关全县国同经济总体规划、县城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及县城防洪规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管理职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费征收。
    五、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凿井审批取水许可审批、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全县河湖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指导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县区内的水事纠纷。
    七、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和城市防洪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八、负责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水库等水域的综合治理规划、堤防管理;负责县管河道的采砂、取土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
    九、负责城市地表水供水水源建设、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负责凿井行业管理和颁发(丙级)凿井资质证书,
    十一、负责全县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及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科技队伍建设。
    十三、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经营管理进行宏观调节;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域开发利用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县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十四、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水利供水项目立项申报;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各乡镇间重要水利工程,对全县水利工程、水利综合经营实行行业管理。
陈志凌    局长、党委副书记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樊志方    党委书记、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务工作;主管人事、财务、水利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安全监督等项目申报;负责河塘清淤项目、三义寨灌区、北滩灌区的项目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六城联创”及水利施工队
蔡化鼎    党委委员、副局长<P>主管水政、节水、水政监察、水土保持;负责水行政审批、水政执法、节约用水、水文、水生态文明。 </P>
曲来忠    副局长<P>主管工程建设管理、水产;负责防汛、抗旱、移民迁建、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小型农田水利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物资供应站。 </P>
张国卿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P>主管纪检监察 </P>
杨 强    党组成员 副局长 <P>主管办公室、农水、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农业饮水安全项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P>
程文亮    党委委员、副局长<P>主管农村用水饮水安全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负责二坝寨引黄调蓄及水利预制厂。 </P>
丰学义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P>主管工会、现代农业项目实施. </P>
黄河军    党委委员<P>协助樊志方抓好人事、精神文明及重大学习活动 </P>
机构名称:水利局
联系电话: 0371-26991188
网址:
地址: 兰考县建设路75号
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肖显明 0371-26991188
人事股 高四化 null
农水股 王朝霞 null
水产股 陈雨来 null
工管股 王春阳 null
规划设计股 张湛龙 null
建设管理股 许青山 26971132
综合治理办 闫志强 26970189

兰考县水利局是县委、政府的水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及配套法规的实施、监督检查和水行政复议工作,拟定全县水利、水资源及防洪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等。根据职能职责共设八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股、农水股、水产股、工管股、设计院、抗旱服务队、水政水资源监察大队;六个局属单位:东方红提灌站、水利局施工队、南彰水厂、固阳水厂、水利预制场、水利物质供应站。共有干部职工76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25人、离退休10人;事业编制在职205人,退休96人;自筹编制在职355人,退休54人;事业差补编制在职18人。现有领导班子成员11人。
信息公开目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规划计划
2013年度工作计划
1、做好引黄放水工作
2、扎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3、争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资金,解决1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
4、争取三义寨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资金,完善灌区配套设施建设。
5、完成四明河整治工程
6、争取第五批全国小农水重点县工程项目。
7、与省水利厅积极配合,做好重点项目工程申报与衔接工作。
8、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单位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本单位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单位主要《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单位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范围
单位简介,包括单位领导、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包括本机关执行或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公开两种形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自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填写《兰考县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信函或者传真等方式,向兰考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
兰考县水利局办公室是水利局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和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点:兰考县建设路75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8:00(节假日除外,并根据季节变化按国家规定适时调整) 
联系电话:0378-6991188
传    真:0378-6991188
依申请公开的答复
水利局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的费用
水利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省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
四、信息公开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水利局机关各股室及其他单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水利局办公室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水利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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