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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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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组织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检查、监督各企事业单位执行税法情况。

赵凌云    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王贵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税政科、计划财务科,联系第六税务分局
王付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制监督科、风险管理税务分局和纳税服务分局,联系第一税务分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税务分局
董安奇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教育科、办公室和稽查局,联系第七税务分局
许庆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协调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
机构名称: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 0371-26997236
网址: http://lk.kf.ha-l-tax.gov.cn
地址: 兰考县 路
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李卫朋 0371—22720909
税政科 栗涛 0371—22720559
人事教育科 刘小燕 0371—22720898
计划财务科 赵美兰 0371—22720560
法制监督科 郝海波 0371—22720595
监察室 庞建勋 0371—22720556

一、机构介绍
兰考县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24日正式成立,实行bt365备用网址和开封市地方税务局双重领导,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和经费开支等方面由开封市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兰考县局现有正式干部职工79人,下辖六个基层税务所和一个城关税务分局、一个稽查局、一个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税务所。
兰考县局承担着全县3351户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税收收入从1994年的732万元增长到2012年的46485万元,创历史新高,其中县乡级42140万元,占市局下达计划28800万元的146.3%,同比增收16434万元,增幅64%,税收总量和地方级增收额均创历史新高,为兰考经济社会保持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自建局以来,我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为目标,连年超额完成各项税收任务,连年被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在抓好组织收入中心工作的同时,兰考县局坚持全面组合发展,在2011年成功重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从2006年连续两届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还曾先后获得“省优质服务窗口”、“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先进单位”、“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优秀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开封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开封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开封市六好基层工会”、“兰考县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特别贡献奖”、全县“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五十多项荣誉。其下辖的局直和基层单位捷报频传,办税大厅、城关税务分局、城关中心税务所分别被授予“全省地税系统优秀办税服务厅”、“省级优秀基层税务所”、“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荣誉称号。

 

 

一、领导信息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联系电话
二、机构设置
县局机构概况,内设科室及其职能职责、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直属单位机构概况、职能职责、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主要职能
兰考县地方税务局主要工作职能
四、税收政策法规:
各税种法律法规及税收优惠政策
1.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4.资源税
5.印花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
7.城镇土地使用税
8.土地增值税
9.房产税
10.城市房地产税
11.车船税
12.烟叶税
13.与其他国家签定的税收协定
14.有关规费
五、办税指南
(一)税务登记
(二)纳税申报
(三)发票管理
(四)纳税检查
(五)税款缴纳
(六)账簿管理
(七)复议诉讼
(八)税务代理
(九)税务文书签收
六、工作计划、总结
税收工作发展长期规划
税收工作短期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部署
年度工作总结
七、工作动态
领导讲话、县局重要会议情况报道
八、行政许可规定
九、非许可审批
十、税务稽查情况
(一)稽查工作规范
(二)稽查工作部署
十一、税收收入统计数据
历年税收收入总数、分地区税收收入数据
十二、税务队伍建设情况
精神文明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干部教育培训
十三、人事管理事项
(一)人事任免
(二)公务员招考通知
十五、政府采购
大宗物品采购计划、招标情况、中标单位等
十六、涉税公告
纳税信用等级公告、欠税公告
纳税排行榜
重大涉税案件公告
社会监督公示:涉税违法举报、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投诉的受理部门、相关规定,信箱、电话等各种投诉举报方式与渠道
十七、其他工作
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
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了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兰考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地税局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地税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地税局领导信息
2、地税局内设机构信息
3、地税局主要职责及适用政策法规
4、年度工作计划
5、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地税局的主要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兰考县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lk.kf.ha-l-tax.gov.cn
三、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县地税局门户网站(http://lk.kf.ha-l-tax.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受理申请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求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求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纠正。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者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情况
    1、检索费。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务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
    2、复制费。包括复印费、打印费、光盘费。
    3、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情况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兰考县地税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写。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监察部门投诉。此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检查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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