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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城镇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结合本县实际,负责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高效利用城市土地,科学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统筹规划各类建设项目,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城市经济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三)负责组织县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业规划和各类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备案和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县职能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指导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
(四)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和建制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建设工程(含临时工程)的规划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审批和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
(五)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现场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六)参与本县国土、区域规划、土地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河流水域规划的编制。
(七)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公共绿地、街景规划方案和建筑物、构筑物亮化规划方案的审批。
(八)确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性质和用地规模,并实施审批管理。
(九)负责对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管线工程的综合规划,审批道、桥、涵及各类管线工程的走向、位置、埋深、管径等。
(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资质和参与城乡规划勘测的统一管理;负责城乡规划区内有关城乡规划档案的管理,指导乡镇规划档案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
(十二)负责监督全县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负责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备案认定,查处违反规划编制资质的各种行为。
(十四)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职称、劳资、财务、统计、培训和行政监察等工作。
(十五)负责收集、处理、研究、利用全县城乡勘测、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应用推广城乡规划先进技术,推动全县城乡规划科学化发展。
(十六)承担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任洪峰    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
张道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务室、总工室、规划编制股、建设用地规划股、村镇建设规划股、兰考县规划设计院,负责财务审计、规划编制工作,抓好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汤明滕    副局长、行政审批科科长分管法制信访股,负责行政审批、依法行政、综治维稳、信访稳定、规划信访答复工作,抓好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栗 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室,负责纪律监督、效能监察、行风政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徐 兵    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负责村镇规划监察工作,抓好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袁孝腾    测量队队长协助副局长张道成同志工作,负责规划测绘工作,抓好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梁远豪    享受副科级待遇协助副局长张道成同志工作,分管建设工程规划股,负责技术审查工作,抓好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赵东升    享受副科级待遇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档案室、局工会、人事股、稽查股,负责党务、人事、工会、目标管理、规划核实、行政后勤、招商引资、信息宣传、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单位创建、群团妇联组织、拥军、策应扶持、计划生育、保密、档案管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抓好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机构名称:规划局
联系电话: 0371-26995599
网址:
地址: 兰考县黄河路北段西侧
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null 0371-26995599

兰考县规划管理局简介

兰考县规划管理局位于黄河路北段西侧,局共有33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局直属机构有办公室,法制信访股,规划编制股,建设用地规划股,建设工程规划股,村镇建设规划股,稽查队;局二级机构有测量队。

兰考县规划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
一、机构设置以及职责
1、单位简介
2、机构设置
3、机构职责及办事程序
4、领导分工
5、人事任免及聘任
二、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1、国家法律
2、地方性法规、条例
3、行政监督和救济
4、城乡规划局规范性文件、规划标准
三、规划实施、管理
1、企业基本信息管理(企业名称、机构代码、资质、业
绩、诚信等)
2、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审批
3、违法建设处置
4、规划行业管理
5、市政项目管理
6、测绘管理
7、档案管理
 四、规划编制业务
1、全县总体规划
2、中心城区规划
3、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4、区域、县域规划
5、城镇总体规划
6、专项规划
7、修建性详细规划
8、城市设计
9、特定区域规划
五、规划审批管理业务
1、建设项目选址
2、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
期限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
5、建设项目放线、验线及竣工验收管理
6、经审定的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六、规划稽查
1、执法稽查通报
2、执法稽查反馈
 (包括:规划批后监督、违法建设发现查处情况)
七、城乡规划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不良建设行为信息
八、应主动公开的其它政务信息

兰考县规划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兰考县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兰考县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兰考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县规划局办公室(具体地址:兰考县黄河路北段西侧)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在因特网上搜索兰考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www.91mtk.com。同时设立三种辅助公开形式,一是在本机关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和告知单,二是通过《政务动态》,三是兰考县规划局办公室为受理点,现场办理:工作日联系电话:0378-6995599。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兰考县黄河路北段西侧;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30);联系电话:0378-6995599;传真号码:0378-6996066;电子邮件:lkxghj@126.com;邮政编码:4753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受理机构领取。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有本机关受理机构代写,或口头申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到本机关受理机构。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兰考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投诉,办公地址:兰考县黄河路北段西侧,电话:0378-6995599,传真号码:0378-6996066;电子邮件:lkxghj@126.com;邮政编码:475300。也可以通过兰考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监督投诉方式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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